訂購服務介紹
●關於訂單確認電子郵件
您訂購後二天內寄送訂單確認電子郵件。
●未收到電子郵件的顧客們
本店於接收顧客訂購時,將發送訂單確認通知電子郵件,若您使用YAHOO, HOTMAIL等免費信箱,可能因貴府安全軟體或伺服器安全等問題而使您無法收到本店發送給您的確認郵件。
再者,也有可能因伺服器錯誤而造成電子郵件未傳送成功,若您尚未收到我們的確認電子郵件,請聯絡我們。
訂購時建議留下非免費電子信箱。若不得已使用免費信箱時,當未收到訂單確認回覆時,敬請透過電話至03-5961-3085或E-MAIL sunhono888@ito-jp.com連絡我們。
●營業時間
官網上24小時開放訂購。
商品相關諮詢,請利用以下時間區段內
電話號碼: 03-5961-3085
傳真: 03-5961-3085
(受理時間)10:00-18:00(週一~五)
※週六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PHS手機也可播通
※營業時間以外的E-MAIL諮詢,將於次日營業日回覆,敬請見諒。
●透過電子郵件諮詢
關於訂單相關問題,請留下您的姓名、訂單編號、連絡電話。
※訂單編號於訂購時將記載於自動回覆系統電子郵件中。
※若未持有訂單編號時,不記載無妨。
※視您諮詢的問題而定,也有可能直接透過電話聯絡您,而非以電子郵件回覆。
※營業時間以外的E-MAIL諮詢,將於次日營業日回覆,敬請見諒。
(營業時間:10:00-18:00<週一~五>)
●關於配送
宅急便
合作業者:佐川急便、西濃運輸
●送達日
貨到付款 |
訂購日起算七個工作天內發送。 |
信用卡付款 |
信用卡付款成功後,於七個工作天內發送。 |
收貨後付款 |
店頭付款方式服務利用經許可後於七個工作天內發送。 |
銀行匯款(預付) |
確認轉款成功後,於七個工作天內發送。 |
※營業日:週一~週五(休假日、年終年初除外)
※依庫存狀況,可能需調度時間。
●請確認希望配送時間區段。
西濃運輸:早上、12-14時、14-16時、16-18時、18-21時
佐川急便:早上、12-14時、14-16時、16-18時、18-21時
※有指定希望配送時間區段時,將依交通等原因可能有無法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配送者。
●關於運送費用
|
北海道 |
北東北 |
南東北 |
關東 |
中部 |
近畿 |
中國 |
四國 |
北九州 |
南九州 |
運費 |
950 |
700 |
650 |
600 |
650 |
700 |
800 |
850 |
950 |
1000 |
● 離島(沖繩、伊豆諸島、小笠原諸島等利用船舶送達的地區)配送運費將有所不同,若有不明之處,請利用以下管道連絡我們。
連絡電話: 03-5961-3085
或透過電子郵件: sunhong888@jto-jp.com
訂購金額達一萬元以上者免運費。
●關於付款
付款方式可利用以下方式:
宅急便貨到付款、信用卡付款、銀行轉帳(預付清)
●【宅急便貨到付款】
手續費/免費
訂購商品送達時,請將款項交付宅急便人員。
※配送業者也有無法提供貨到付款服務的區域,敬請見諒。
●【信用卡付款】
接受信用卡如下。
●【銀行轉帳】※預付清
手續費由客戶負擔。
※各家銀行手續費不同。
※收到款項後將發送商品。
<匯款方式>
無法寄送匯款單至府上。
可利用ATM轉帳或各銀行備有匯款單,匯款至以下帳戶。
--------匯款資料-----------------------------------------------------
三菱東京UFJ銀行 池袋分行
分行代碼:359
帳戶種類:活期存款
銀行帳號:0086835
銀行帳戶:SHOUHON(KA)
--------------------------------------------------------------------
※訂購後,於14日內未付款者,將取消此項訂單。
※匯款名義與訂購人名稱不同時,請事先通知。
※請妥善保管匯款證明單。
●【貨到付款(便利商店、郵局、銀行/手機不適用)】
●退貨.替換
欲退貨時,恕以未開封及未使用之商品為限,並於商品送達後七日內完成退貨申請。另,若經使用、髒污、刮傷之商品,則無法退貨,敬請見諒。
顧客因個人因素決定退貨時,由顧客負擔運費與手續費。
若為其他方面的問題,本店將負擔該費用。
【關於本店中購買之商品的退貨.替換】
● TEL:03-5961-3085 (週一~五 0:00-18:00)
※手機.PHS也能播通。
※本店可能因故有特殊休店日,敬請見諒。
【關於本店以外訂購商品之退貨.替換】
請逕向購買商品之販售商店詢問。
●關於發票、收據、交貨單的發行
發票將因付款方式不同,收取形式也有所不同。
以下為稅務局公認之正式發票形式規定,敬請參考。
貨到付款 |
貨品包裝表面貼付的清單即為收據證明。 ※當您付款時,由配送業者交付給您。 |
信用卡付款 |
以信用卡公司發行之”刷卡明細”視同收據證明。 |
銀行轉帳(預付清) |
以轉帳時金融機關發行之”轉帳明細”視同收據證明。 |
收貨後付款 |
支付時發票即為收據證明 便利商店付款: 帳單之繳納收據即為證明 郵局付款 帳單之繳款單兼收據即為證明 銀行付款 以銀行轉帳單中的”匯款明細”-帳簿”的記載視同收據證明。 |
關於交貨單應於商品送達時一併交付予訂購顧客。
關於贈禮的寄送,將交貨清單郵寄給訂購方,若不需交貨清單,請於訂購時加以備註。
交貨清單不會一併寄送給禮品收送方,敬請見諒。